根据国家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,您可以享受以下免费服务:
1、筛查及推介转诊: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主动开展筛查,如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。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,了解是否前去就诊,督促其及时就医。
2、第一次入户随访: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,督导人员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。
3、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:
(1)督导服药:
(2)随访评估: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,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月随访1次,并对病情进行评估。
(3)分类干预:督导人员按照患者服药情况进行分类干预,未按医嘱服药的患者要强化健康教育;出现药物不良反应、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,要立即转诊,2周内随访。
4、结案评估: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,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。
服务机构:山大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山大北路9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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