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士穿刺失败,应付什么法律责任宝宝很害

来源:医脉通

导语:偶尔遇到实在不讲理的患者也不要怕,该解释解释,该道歉道歉,但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就是不能赔钱。

案件回顾

年12月16日23时左右,20多岁的王某带着发烧的孩医院急诊室就医,输液治疗。护士在孩子头上连续扎了多针后,仍没有找到血管,便打电话叫资深同事过来帮忙。在等待其他护士期间,王某与年轻护士吵起来,继而竟动手打伤年轻护士的脸部,导致其鼻梁骨折。经法医鉴定,年轻护士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。王某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,被提起公诉。最终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,赔偿医疗费2万多元。

讨论

护士因穿刺失败招致辱骂、殴打的事件屡见不鲜,被投诉要求索赔者更是大有人在,其中儿科是公认的重灾区。在患者和家属愤怒要求索赔的呼喊声中,护士常常感觉很委屈,不禁要问穿刺失败到底应付什么责任?凭什么动不动就要求索赔?

护士实施的操作包括静脉抽血、静脉输液、深静脉穿刺、肌肉注射、皮内/皮下注射、动脉穿刺等,其中静脉输液和抽血是最常实施的操作。为了避免因抽血、输液导致护士与患方之间的矛盾,医院都有一些防范措施,比如会采用老带新的排班策略,让年轻护士先穿刺比较容易穿刺的血管,如果穿刺失败就换老护士;医院护理部明确规定,两次穿刺失败就要换其他护士实施穿刺,以避免矛盾升级;医院筛选非常有经验的护士在门诊检验科负责抽血。即便如此,仍旧不能保证每一次都一针见血,很多因为穿刺失败导致皮下出血、疼痛,经常吵闹不已。很多护士抱怨,穿刺本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一针成功,很多患者血管情况差或小孩血管很细,患者都太苛刻了。

护士在工作中进行的操作也属于诊疗行为,如果造成患者损害,医院进行赔偿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”但是不要害怕,赔偿的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:1.诊疗行为确有过错;2.造成患者实际损害后果;3.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
由此可以看出,在日常实施诊疗行为的时候,只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实施操作,避免差错事故,一般不会造成患者严重的损害后果,基本上是不用负责任的。工作中的细心、耐心,加之勤学苦练成就高超技术,会将这种纠纷风险降至最低。偶尔遇到实在不讲理的患者也不要怕,该解释解释,该道歉道歉,但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就是不赔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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